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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這本書要講的是朱利安.康姆斯多克一生的冒險傳奇,不熟悉他的看官可能聽過「不可知論者朱利安」或者「征服者朱利安」(承繼他大伯的名號)。

  熟悉他的看官可以想像這本書會有血腥的場面,也會有背叛的故事,會談到拉不拉多州的那場戰爭,還有朱利安與基督國教教會的爭執。這些事情我都是親身經歷,都是近距離觀察,雖然我不見得喜歡就是了,這本書接下來的五個「幕」(我把書的一章比做戲曲的一幕)都會介紹這些故事。我跟著朱利安,從我出生的「松樹皮」伊甸園開始,一路走遍馬斯科庫徹、梅爾維爾湖、曼哈頓,還有一些更奇怪的地方。

我看盡人物與政府的興衰,好幾次與死亡擦身而過,我寫在書裡的事情有些不是什麼愉快的經驗,也不是什麼光榮的事蹟,想起這些事情還是心有餘悸,可是我還是要「和盤托出」,毫不保留。我們就是這麼走過來的,就是這樣走到今天,看官自己會判斷我們做的事情是值得稱頌的好事,還是萬人唾罵的壞事。

  雖然這是朱利安的故事,我卻要從我自己那部分起頭,一切都是在一個西北部小鎮開始,那時候朱利安很年輕,我也很年輕,我倆都還不是什麼名人。

 

第一幕

  朱利安跟我同年(那年我們十七歲),我們身高也差不多,不過我們的相似之處也就僅此而已。朱利安是貴族,也就是東部人所說的世襲貴族,我家則是佃民。他的臉平滑又蒼白,我的臉很黑,皮膚像月球表面一樣凹凸不平,滿是痘疹留下來的疤,我的妹妹小亞麻就是因為痘疹在二一六三年去世。朱利安的頭髮是黃色的,很長,幾乎像女人的頭髮一樣整潔。我的頭髮是黑色的,又粗又硬,我媽用縫紉剪刀把我的頭髮剪得像狗啃的一樣。

    我一個禮拜才洗一次頭,當然夏天會比較常洗,因為夏天我住的小屋後面的小溪水溫很暖,很舒服。朱利安的衣服是亞麻與絲質,鈕釦是銅製的,而且剪裁合身。我的襯衫與長褲都是粗糙的大麻纖維材質,只是大致合身,絕對不是紐約裁縫師的手筆。

 儘管家境懸殊,朱利安跟我仍然是好朋友,這份友誼從我們在鄧肯與克羅利領地西邊的山區巧遇開始,到現在已經維持了三年。那天我們都是去打獵,朱利安拿著他的步槍,我拎著我的陽春型前膛槍,我們在森林巧遇,開始聊天。我們都喜歡看書,尤其是作家查爾斯.柯提斯.伊斯頓寫的少年讀物。我那時手邊剛好帶著一本伊斯頓的《大戰巴西人》(伊斯頓六十歲的時候,我跟他見上了一面,我那時候是新銳作家,不過我好像扯太遠了。),這是我從領地圖書館「借」來的。朱利安一眼認出那本書,他發誓他不會向圖書館告密,因為他跟我一樣愛死這本書,希望能找到一個知音聊聊這本書。反正簡單講就是雖然我沒求他,他還是願意幫我保守祕密。我們的家世懸殊,卻又一拍即合。

  一開始的時候我不曉得他有多喜歡哲學,還有偷書之類的小罪過。不過就算我知道,對我來說也沒差。

  今天朱利安從電報路向東走,帶著我們來到一條路,兩旁豎立著圍欄,上面長滿了茂密的黑莓櫛,路旁還有最新採收的小麥與葫蘆。沒多久我們就經過領地的雇傭工居住的簡陋棚屋,那些勞工的小孩幾乎衣不蔽體,站在灰濛濛的路邊盯著我們瞧。我想我們一定是去垃圾場,不然這條路還能通往哪裡?除非我們還要再走好幾個小時,那樣就會走到採石油的老鎮的廢墟,那些城鎮在大災難時代之後就沒落了。

  垃圾場距離威廉斯堡有點遠,這是為了預防非法入侵與騷亂刻意設計的。垃圾場那邊做事情要講究階級的,原則上是這樣:領地雇用的職業拾荒工人把他們撿來的東西從廢墟一路運到垃圾場,垃圾場是一片開放的草地,四周有松樹圍繞(形成一種圍欄)。剛到的貨物經過大致分類之後,騎著馬的信差再前往領地通知貴族最近來了哪些新貨。之後領地派出的貴族(或者他們信任的忠僕)再騎馬前去拿走最好的貨。隔天才輪到佃民階級挑,最後才是雇傭工撿剩下的(如果還有剩的話),雇傭工如果覺得跑這一趟划得來才會來。

 

  每個繁榮的城鎮都有個「垃圾場」,不過在東部有時候又叫「大賣場」、「垃圾堆」。

  今天我們運氣不錯,幾十台裝滿新貨的馬車才剛剛進來,信差還沒有通知領地。一位配槍的後備軍人把守大門,他盯著我們看,一臉狐疑,直到山姆說出朱利安的大名他才放鬆戒備。他馬上讓到一邊,我們就浩浩蕩蕩長驅直入。

  我們才剛下馬,把馬拴住,一個矮矮壯壯的傢伙就迫不及待要向我們獻寶。「各位爺,歡迎光臨!」這句話主要是對著山姆說的,他對著朱利安微微一笑,臉上表情有些緊張,又用眼角不屑的瞄了我一眼。「各位要找什麼?」

  「找書。」山姆和我還沒來得及回答,朱利安就先說了。

  「要找書啊!嗯……通常我只幫國教教會委員留書耶……」

  「他是康姆斯多克家的人。」山姆說,「你應該不會怠慢他吧!」

  那傢伙馬上臉紅:「當然不會,當然不會,跟各位爺報告,我們挖到一個東西,像是小型圖書館,您要不要過目?」

  小型圖書館?這個我們都有興趣,尤其是朱利安,他笑得好燦爛,好像有人約他去聖誕派對一樣。我們就跟著這個傢伙走到一輛剛到沒多久的帆布馬車,一個沒穿上衣的工人正忙著把一捆一捆的東西堆到一個帳篷旁邊。

  用麻繩捆著的都是書,一些古書,全部都沒有國教教會許可章。這些書少說也有一百多年了,雖然有些褪色,但是看得出來原本的彩色印刷一定很精美,不像現在出版的伊斯頓作品都是用硬硬的牛皮紙。這些書內頁腐爛也不嚴重,經過阿薩巴斯卡的陽光曬過之後,聞起來一點都沒有異味。

  「山姆!」朱利安壓低了聲音,一臉興奮。他已經拔刀,開始割斷麻繩。

  「冷靜一點。」山姆說,他不像朱利安為書痴狂。

  「唉呦,山姆啊,我們應該拉推車來的!」

  「我們不可能拿一大堆,人家也不准我們拿太多。這些是要給國教教會學者的,大部分就算不會燒毀,也會鎖在他們在紐約的檔案局裡。你可以拿一兩本,但是要小心一點。」

  那個垃圾場工人說:「這些是從冷茲福來的。」冷茲福是位在東南方三十二公里左右的廢棄城鎮。那傢伙靠近山姆:「我們以為冷茲福十年前就被挖光了,不過就算是枯井也會冒點水出來。我手下一個工人在主要的挖掘場看到一塊低窪地,有點像排水口,最近又下雨,把洞打穿了。那裡以前應該是地下室或是倉庫之類的。老爺啊,我們在那邊挖到了不錯的瓷器,還有玻璃製品,還有很多書,比這邊的多多了……那些書大部分都發霉了,不能看了。不過有幾本是用油布包著,壓在一個倒塌的天花板下面……那裡還發生過火災,還好書沒燒

掉……」

  「幹得好。」山姆說,顯然他一點都不感興趣。

  「謝謝誇獎!您能不能替我向領地的老爺通報一聲?」他說出他的名字(我忘了他叫什麼名字)。

 

明天待續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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